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肥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汽车新车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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