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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五制”促“五化”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来源:www.12114rc.com 时间:2020-04-20 作者:www.12114rc.com 浏览量:

当前,毕节市正处于发展的加速期、结构的调整期、改革的攻坚期,同时也进入了劳动人事关系矛盾的多发期。为切实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毕节市始终坚持以提升案件处理效能为重点,以完善工作机制为抓手,聚焦工作目标,依法、及时、妥善化解各类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有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19年,全市各级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423件,结案3455件,结案率达98.43%,调解成功率达71.49%。全面完成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的年度目标任务。

一、建素质提升机制,促进学习宣传常态化。

(一)加强队伍能力素质建设,提升仲裁办案质效。一是通过选派仲裁员参加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案例分析会,定期撰写调解仲裁交流学习文章,研究学习劳动人事调解仲裁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强化干部学习建设,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不断提升仲裁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能力。二是建立案件回顾制度。对已调裁的典型案件实行跟踪服务,定期召开往期案件审查会议,抽查评审往期案件,强化案例指导。

(二)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一是会同劳动监察、法院等部门,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从源头上避免劳动争议纠纷。2019年,全市针对性集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20余次,涉及企业100余家。二是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平台、“互联网+调解”平台、印制宣传手册等方式,强化线上线下宣传,提升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知晓率。三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调解仲裁过程中认真开展普法宣传,2019年以来,全市共开展执法普法60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合法用工和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

二、建协调配合机制,促进调解仲裁规范化。

(一)创新合议制度,提高调裁审衔接能力。对重大疑难案件,邀请法律顾问和劳动保障监察、法院等部门同志参加案情研判会议,凝聚多方智慧和建议,确保案件审理合法合情合理规范。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对被法院依法撤销或改判的仲裁案件,组织人员进行认真讨论,做到裁审尺度相一致,2019年,我市未发生因程序不合法、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形被人民法院撤销的案件,实现劳动仲裁严格合法规范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部门联动,打好劳动维权组合拳。整合劳动行政资源,将仲裁结案后涉及未依法缴纳社保和拖欠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函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监察部门,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打好组合拳,逐步改变仲裁队伍调裁的被动局面。

三、建便民服务机制,促进纠纷解决便民化。

(一)建便民立案制度拓展仲裁服务宽度。一是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各乡镇街道的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方便群众就近就地解决劳动争议。二是通过线上线下向社会公布仲裁程序和仲裁机构电话,方便群众快速申请仲裁,减少诉累。三是制定仲裁告知制度,印制“一次性告知书”,及时告知和引导群众按照法定程序申请,避免重复申请、遗漏请求等情况的发生。四是制作了仲裁申请模板,引导群众规范提交仲裁申请,便捷服务群众。五是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及时出具受理通知书。在送达受理通知和应诉通知时,一次性送达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答辩通知书等有关文书,避免群众来回跑。

(二)建快速调裁制度提升仲裁服务速度。一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对受理案件积极引导双方自愿开展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制作调解协议书。二是简化办案流程,不断提高裁决终局率。对涉案金额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农民工工资等案件,采取裁决终局快速妥善处理。2019年全市一裁终局362件,终局裁决率和仲裁终结率分别达到26.6%和64.8%。三是进一步优化举证质证、庭审程序,加快办案进程,缩短办案时间,平均办案时间压缩至22天左右压缩幅度超过50%。

(三)建法律援助制度提高仲裁服务温度。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联合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为困难职工、农民工等群体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维权等服务。自2018年建站以来,全市10家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维权服务等约3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调解仲裁服务的温度。

四、建网络服务机制,促进调解仲裁信息化。一是强化平台建设,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自主开发“毕节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系统”,集案件处理、政策法规查询、统计分析于一体,有力配合全省通用办案系统和统计系统,有效提升仲裁办案质效。二是强化宣传推广,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等“不见面”办理方式,充分利用全省仲裁办案系统、“互联网+调解”平台、“劳动维权”微信业平台、QQ、电话等网络通信技术,积极引导办事群众实行调解仲裁“不见面”办理。对当事人需要提交仲裁申请、证据等有关文件资料可选择扫描等方式在线发送或邮寄办理。截至目前,全市通过“互联网+调解”平台办结案件16件,通过其他在线办理劳动仲裁受理、咨询等方面案件约150余件次。

五、建风险防控机制,促进监测预警常态化。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制度,实行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对受理的涉及群体性的案件,及时跟踪了解具体原因,对可能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申请事项进行研判并专题向仲裁委员会报告,作出风险评估和提示。二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层层签订承诺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适时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建立风险点台账,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局党组组织的警示教育活动,筑牢思想防线,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建立健全工作风险防控制度。将仲裁员的基本信息向社会公示,并在受理文书送达时,将仲裁庭组成人员一并告知当事人,接受社会和案件当事人的监督,保证仲裁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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