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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面试和体能测评的温馨提示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08-05 作者:毕节人才网 浏览量:

毕节市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面试将于8月6日、7日举行,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将于8月7日举行(详见8月2日发布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的《毕节市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面试、体能测评有关事宜的公告》),为方便考生参加考试,现就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8月6日、7日两天

地点: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1号)绣山A栋教学楼、绣山B栋教学楼、特教楼、仲群楼。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8月7日

地点:毕节市体育运动学校(毕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弘文路,毕节金海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旁)。

注:人民警察职位考生于8月6日面试,8月7日体能测评。

二、面试准考证打印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8月4日9时至8月5日17时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域名:pta.guizhou.gov.cn)打印面试准考证,请认真阅读准考证每项信息。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电话:0857-8222949)联系。体能测评考生使用面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三、考点情况

(一)面试考点(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地址:七星关区学院路1号,绣山A栋教学楼离校门口约100米、绣山B栋教学楼离校门口约100米、特教楼离校门口约750米、仲群楼离校门口约200米。

(二)体能测评考点(毕节市体育运动学校),地址;毕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弘文路,毕节金海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旁。

请考生提前一天熟悉考点环境(熟悉考点时考生不能进入考点内),了解乘车路线,预估行车到达考点时间,妥善做好食宿安排。考试当天,请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尤其要把堵车因素和考点入口至考场的距离考虑在内。如果考点较远,可考虑提前一天入住考点附近的宾馆,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

四、入场须知

(一)面试当天上午7:00,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候考室,7:30考生开始进入候考室,8:0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能测评当日上午7:15,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报到,但不能进入测评场内。上午8:45,仍未到达考点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三)面试及体能测评入场检测时,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携带本人《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

2.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

3.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4.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5.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或纸质档均可);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考点时,提供8月6日参加面试时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的《面试准考证》。

五、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一)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面试和体能测评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1.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6.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7.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8.遵守其他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9.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面试考场前除核验身份时,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和候考室。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须摘下口罩开始面试,面试结束后佩戴好口罩离开考场。

(三)面试当天上午7:00,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候考室,7:30考生开始进入候考室。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四)由于进入考点需要排队进行入场体温扫码检测,候考室、考场等需要保持通风良好,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等个人防护准备。

(五)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六)若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要求另行发布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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