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关于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会)的规定》《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红十字会批准,取消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资格,停止使用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冠名毕节市红十字医院名称,此家医疗机构依法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毕节市红十字会
2023年9月12日
Copyright C 2009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毕节人才网 黔ICP备09003115号-1
地址:毕节人才市场 EMAIL:795955362@qq.com
Powered by zuncai.